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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答疑解问:对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一些思考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和大家一样 对70年产权问题很纠结 今天看到一个帖子 转来给大家看看  



昨天跟几个同事约了出去爬山,路上不知怎么的谈到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。同行有几个买不起房的年轻小伙子,所以观点碰撞很尖锐,但最后还是服了我的看法。

  首先摆明我的观点: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不是问题。70年到期后,政府不会无偿没收或者象首次出让那样再卖一次大收一笔钱,应该是无偿自动续期,或者象征性的交一点钱续期。


为了论证我的观点,首先提出以下几个公理和公设:

公理1. 当代中国处于一个快速变化发展的时期。我们研究当代中国的问题,不能简单的就现状来说事,要动态的发展的看问题,重点要把握时代发展的方向,把握政策演变的趋势。这一点无须说明了吧。

公理2. 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都采用渐变的手法。一次变一点点,如果反映良好,下次再进一点点,平滑过渡,逐渐由量变到质变。比如从完全的计划经济方式,到计划为主市场为辅,到有计划的市场经济,最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这花了约20年时间。

公设1. 对中国的未来要保持乐观。中国未来经济发展,社会进步,法律完善,对私有财产更为有力的保护,这些就算不说是100%确定至少还是极大概率的事件。这个有我的主观看法在里面,不完全是客观事实,所以称为公设。虽然是假设,但是这种乐观的预期也不是很过分吧。社会总要进步,人总要活在希望中。


以下开始我的论证:

关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,最新最权威的说法来自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

如果仅就字面理解,仍存在不确定性。因为这里面没有提到续期费用问题。傻空可以按自己的想像引申为届时要收你高昂的续期费用,实际上相当于象首次出让那样再卖一次大收一笔钱,如果你不交这笔钱那就无偿没收。但是由上述公理1,我们不能认为现在的物权法就是终点了,离土地使用权真正到期还有五六十年呢,这期间法律和政策会怎么变化呢?

我们先回顾一下这几十年来中国土地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变化过程。

在改革开放以前,中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化的土地体系。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,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。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,土地都不是商品,也不是私有财产,严禁买卖。城市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审批并无偿划拨。

土地政策的变革也遵循上述公理2,采用渐变的手法。最先开始采取出让方式批出土地时只批给20年土地使用权,后来延长到50年,再后来对住宅用地又延长到70年,再后来说是70年到期后在满足规划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续期,最后又变成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:自动续期。

变化趋势是一直不断的延长和续期土地使用权,对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权利保护得越来越完善,最终会发展到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制。土地名义上国有,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无限制的续期并且续期代价不高,也就相当于土地私有了。从各发达国家的实践看,土地私有制才是王道,未来我们总会走到那一步的,从量变到质变。

其实,物权法在草拟期间,曾经有一个版本是说“自动无偿续期”,但是最后的定版去掉了“无偿”两字。政策制定者可能觉得走得太快了,要渐变,要遵循公理2。但是,变化的趋势是确定的!我们不急,我们还有几十年的时间,时间很充裕,足够我们把“无偿”或“象征性收费”等字样加上去。今年两会,宗庆后有个提案就是建议修改物权法,改成“自动无偿续期”。今年不成功,明年再来,呵呵。按照上述公设1,我们一定会成功的。



再补充几个事实作为论据:

事实一,改革开放早期曾有一批商品房是20年的土地使用权,这批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或者快到期了。已经到期的,实践中的处理办法我没看到一例象傻空主张的那样无偿没收。这个各地处理办法略有不同,有的地方是按房产评估值收1-2%然后续期;有的地方是参照房改房流通上市的做法收费然后续期;等等。总之,各地都允许这种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续期,相对房产高昂的市值,续期的费用都不太高,纯属象征性的。快要到期的,业主情绪也很稳定,购房者也并不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方面,这种房子仍然在交易,而且价格一点也不受土地使用权快到期影响,该多贵还是多贵。

事实二,现阶段谁在反对70年到期后无偿自动续期?答案很简单,就是那些买不上房子的年轻人。屁股决定脑袋,观点来源于他自身的经济地位和利益诉求。现在这一代买不上房子的年轻人,只要他们努力的干活,拼命的节省,终究还是会买房的。只是时间早晚、买在哪个城市以及地段好坏罢了。所谓“发誓不买高价房”等等只是一种情绪发泄,现实生活中他还是会理性的依据客观条件作出合理决策。等他拥有自己的住房了,他的观点又会变化了。所谓“我就算买了房我也永远是空军”等等这也只是一种情绪发泄。

至于下一代人,就更不用说了,他们不会遇到买房难的问题。买房难是当前这个时代的问题,是中国特定发展阶段带来的阵痛。不会永远如此的。

好,设想一下,当我们真正要面对70年到期问题的时候,现在的空军或他们的子女也是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子里,他们会是什么立场?说不定他们比我们喊得还响些。这里有些空军很是会哭会闹向社会撒娇,这种特质也许会遗传的,呵呵。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真是无语了……

“中国未来经济发展,社会进步,法律完善,对私有财产更为有力的保护”,这确实是我的利益诉求。我想,任何一个热爱国家热爱生活的正常的中国人,对中国的未来均会抱有类似的期望。

中国未来经济崩溃,社会动乱,威权统治,不讲法律,政府随意闯进公民家里抄家没收财产……只有傻空才是这样设想中国未来的。像这种人,你确实不必要在中国买房子。

发表于2013-07-18

什么叫“自动续期”,是我在家里躺着不动,就给我续期了?

如果我去交钱,再办理续期的手续,那还叫什么“自动续期”?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个人觉得独有土地产权的房屋,才是真正能留给子孙的财产。(前提是真的70年后自动续期)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觉得最有可能的是,通过土地到期推广房产税或物业税。

发表于2013-07-18

一般情况下,砖混结构的房屋经济使用寿命为50年,框架结构的房屋经济使用寿命60年以上。30年房子就老化危房而不能住人,这只会是罕有的个例,不会是普遍现象。


到了时间 也不能住了吧

发表于2013-07-18
引用:表哥家的水仙花在2013-07-18 15:11:41写道:
5楼

一般情况下,砖混结构的房屋经济使用寿命为50年,框架结构的房屋经济使用寿命60年以上。30年房子就老化危房而不能住人,这只会是罕有的个例,不会是普遍现象。    到了时间 也不能住了吧

框架结构的设计期限是70年,实际中是有很大余量的,100年没问题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买商品房有过注意,在工地项目公示上,看到很清晰。
我买的高层电梯房,为剪框结构,设计寿命为50年
这些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?何来70年,100年?

发表于2013-07-18

真的自己买过房子这些细节一看就能看到。不要纸上谈兵。
现有楼盘已经很高的容积率,后面不能住人了,要不废弃,要不面积打折政府拆迁重建,不然大量的楼盘寿命到期时,政府不会这样买单的。况且如果中国走向良性发展,贴钱为高层居民免费重建,其他居民答应吗?

发表于2013-07-18

我的想法不是提倡:不是长期的产权,就不买房子,该买也是要买。

人生30岁左右买房,人预期寿命内,70年房子也能让人安心死去的

关心的是这种价值高的不动产,政府层面在私产保护上如何让人:“有恒产者,才有恒心”而实现长治久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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