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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符合条件廉租户限期腾房 检查廉租房动真格

发表于2012-05-22

记者在包头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了解到,青山区房管局会同包头市住房保障局、青山区民政局、相关办事处和居委会,深入调查廉租户入住以来的具体情况,并进行年审。其年审内容包括产权信息核查、低保信息核查、是否有转租、转让、转借、私自调换、空置等。此次共检查了已经实物配租和已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的770户(2004年以来在册的全部廉租户)。

据了解,产权信息核查主要查询廉租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情况,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;并且还对低保信息进行了核查,在民政部门查询廉租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,不再属于低保范围,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;另外,在入户核查中,与所在地办事处、居委会联合,入户核查青4#街坊、北新街已经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,查看是否有转租、转让、转借、私自调换、空置等情况发生。

此外,根据青山区的有关规定,对已享受实物配租但家庭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廉租户,发放退房通知并限期3个月腾退;期满拒不腾退者,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对于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,从低保停发当季度起停止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。对于存在问题的家庭,提出警示,房管部门、办事处、居委会将不定期入户了解情况。若再次入户仍有违反《廉租住房承租注意事项》、《廉租住房租赁合同》、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附页》的行为,房管部门将发放退房通知。

 

发表于2012-05-22
廉租房检查严格了,
发表于2012-05-22
这样挺好,能让真正有需求的人,得到房子
发表于2012-05-22

廉租房本来就是给买不起房的人建的

发表于2012-05-22
总是有一些人爱占便宜
发表于2012-05-22
总是有一些人爱占便宜
发表于2012-05-22
发表于2012-05-22
支持
发表于2012-05-22
应该严查,
发表于2012-05-22

应该严惩那些,骗取廉租房的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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