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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“国五条”横空出世 慈悲看众生百态

发表于2013-03-07
武汉一姐姐发飙在武汉房管局的官网上留言“老子要背个煤气坛子把你们房地局炸她(),本来准备和男朋友结婚的。因为房子问题现在闹的要分手,接受姐姐的愤怒吧!”官网神回复:千万莫炸我局,那会误炸的。因为国五条还未在我市实行。

 霸气侧漏,神一样的回复啊!膜拜!

发表于2013-03-07
住建部解读“国五条”细则:刚需可享优惠。据现行税收政策,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买房的,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;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“当然,调控政策还有进一步细化和改进的空间。

一开始怎么不解释,让那么多人恐慌

 

发表于2013-03-07

政策年年有年年变,再精明也算不过政府,既然还有人假离婚想钱想疯了都,到头来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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