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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如果没有预售证收取的定金,是不是能退?是不是有什么风险?

发表于2017-05-30

  很多人在选择自己的房子的时候,出于一定的考虑和开发商签订了定房协议,并缴纳了订房款。但是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话,后期就可能发生一些麻烦。那么我们该如何规避风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


  首先要说明的是,根据国家规定,房地产商开发的项目必须取得五证才可以进行销售,这五证包括:国有土地使用证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,商品房销售(预售)许可证。根据国家规定这五证必须齐全,开发商才有进行收取定金及首付款的资格。如果违规,应处以相应处罚!

   建设部令第131号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六条: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。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,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,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,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。

     那如果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被收取费用了,还能要回来吗?

答案是一定能!

 因为签订定房协议的时候,开发商没有相关取得预售证,所以大前提他就是违规的,不具备签订的主体资格。所以我们可以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证之前的任意时间要求退款,还可以主张要求开发商支付你的利息。如果开发商不同意,那么就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还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,在他们的帮助下取得相关证据之后,再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
  那如果在取得预售证之后,开发商因为单方面愿意要求我们取消之前的定房合同呢?

  这个也是违规的!

  如果我们准备买这个房子,但是开发商因为自己的原因,想要我们取消之前的合同该怎么办呢?

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对无效合同是怎么规定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


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

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

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

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

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”


  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证之后,我们之前签订的定房协议就应该视为我们买房的担保合同,而且当时签订的时候是符合当时双方的意愿的。如果开发商想要违约,那么就必须承担双倍的违约金。也就是说,如果我们交了5万元,那么开发商违约的时候就必须赔偿一倍,退给我们10万元。




   

发表于2017-05-30

都看看,别上了当还不知道!

发表于2017-05-31
现在很多无证收钱的
发表于2017-05-31
奥体三号没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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